古代舉人和秀才的地位有什麼區別

古代舉人和秀才的地位有什麼區別

以明清時期爲例。

舉人,是科舉制度成熟定型後最基礎的士大夫集團成員。需在各省鄉試通過。

舉人享有不納稅不徭役的基本特權,舉人可與地方官員平等交往,可被推薦爲基層有品小官,通常是九品巡檢、司庫、稅目、主薄一類的小官,也可能當上八品的縣教喻,類似於縣教育局長,也具有資格開辦學校,或者爲高級官員當幕僚,爲今後的從政發展做出預備與人脈積累。

秀才,是科舉制度下最基礎的功名。明清制度,經過縣府院三級11場考試合格的童生爲秀才,也稱生員,俗稱讀書人。優秀者可以入縣學府學讀書,就是進學。國家政權給予一定錢糧,以支持秀才繼續學習

中了秀才,見縣官不跪,口稱學生。一般案件不受刑。民間稱爲相公,可出任官員幕僚,或者當私塾先生,或者給大戶人家做管家、掌櫃之類的客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