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爲。屬於,行政處罰包括行政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