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動程序複雜。以下爲基本程序:1、首先由用人單位或個人提出調動申請,其中個人申請需徵得調入單位同意接收;2、提交人事局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3、如同意調動報縣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4、如縣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調動的辦理調檔手續;5、如檔案符合規定要求的辦理調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