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死亡緩刑是否有可能

過失致人死亡緩刑是否有可能

過失致人死亡罪,其行爲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據該法的規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宣告緩刑,因此,宣告緩刑也是有可能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賠償、案情等客觀因素而決定。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