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執法算違法嗎

釣魚執法算違法嗎

從法律明文規定角度,現無明文禁止,僅部分地方法規明確規定不允許釣魚執法。如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第70條規定: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證據材料,不得作爲行政執法決定的依據。

從法理上分析,釣魚執法是圈套執法,當事人原本沒有違法意圖,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從事了違法活動,國家當然不應該懲罰這種行爲。這種行爲如果運用不當將致人犯罪,誘發嚴重社會問題。釣魚執法是政德摧毀道德的必然表現。

現代行政法治裏有所謂“比例原則”,即行政手段應該與行政目的相匹配,行政執法面臨的情形危險性遠低於暴力犯罪,因此,不能對其採用激進的“執法釣魚”手段,這一手段既存在諸多不確定性風險,又破壞了社會成員間的信任與互助,危害性相當大。

注:我國一般將釣魚執法這一用語定義在行政領域內,英美法系中這一詞也能指刑事領域的類似行爲,以上回答不涉及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