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金是促使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強制執行方式,而非是刑法中所規定的罰金。兩者是不一樣的。【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