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爲構成票據詐騙罪

哪些行爲構成票據詐騙罪

以下行爲構成票據詐騙罪:

(一)明知是僞造、變造的票而使用的行爲。

(二)明知是作廢的票而使用的行爲。

(三)冒用他人的票的行爲。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行爲。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