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裏教師的職稱,分爲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四個級別。1、助教:主要任務爲協助教學;2、講師:能夠獨立開設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的大學教師;3、副教授:不僅具有開課的能力,對本學科的整體情況有充分的瞭解,自己主持研究項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4學術研討會的形式不斷開設成新課;4、教授:大學裏的主體,大學裏主導性的工作是由教授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