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原指賓主相見,分站在庭的兩邊,相對行禮。現比喻平起平坐,彼此對等的關係。出自:《 莊子·雜篇·漁父》:萬乘之主,千乘之君,見夫子未嘗不分庭伉禮。例句:在雜文方面,沒有人可以與魯迅分庭抗禮。近義詞:鼎足而立、平起平坐、不相上下。反義詞:同心協力、和衷共濟、齊心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