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補考10天怎麼算

科目三補考10天怎麼算

在我們的生活中,車輛的使用越來越多,考駕駛資格證的人也越來越多,那麼你知道科目三補考10天如何計算嗎?快來看看吧!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四條,每個科目考試一次。

考試不合格的,可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要重新預約考試。

科目二、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後預約,從科目三考試結束的第二天開始算起,間隔10天即可重新預約考試。

要思考自己在考試中的不足,吸取教訓,放鬆心態才能將所學的靈活運用,考駕照不僅是技術上的掌握,也是心態上的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