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找證人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如果有證人可以作證而且屬實的,可以作爲證據來使用證明借款事實存在。也可以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