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處罰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處罰

發生交通事故並且逃逸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一、民事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二、行政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後逃逸屬情節加重犯,刑法將此規定了較重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