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認定聚衆鬥毆罪

怎麼認定聚衆鬥毆罪

符合下列條件認定構成聚衆鬥毆罪:

1、同時造成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產權利受到侵害的結果。

2、客觀方面表現爲糾集衆人結夥毆鬥的行爲。

3、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處於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292條,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