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執業註冊會計師如何轉會

非執業註冊會計師如何轉會

需在事務所執業從事審計業務工作滿2年,由所在的事務所向當地注協提交材料申請爲執業會員,即簽字註冊會計師。申請材料:1.註冊會計師註冊申請表;2.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複印件;3.2名註冊會計師出具的註冊申請人從事審計業務2年以上證明表;4.與所在會計師事務所簽定的聘用合同複印件;5.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覆印件(外國人應當提交護照和簽證複印件,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中國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通行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6.有效人事檔案證明或者退休證明覆印件(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由中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就業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執業會員和非職業會員兩者只要符合條件可相互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