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有多長時間提交證據

當事人有多長時間提交證據

按照規定,一般地,當事人應該在法院送達舉證通知書後開始確定舉證期限。如果是在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中的,提交證據的時間不會少於15天;要是當事人在第二審案件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法院給的時間不會少於10天。

法律依據】

《證據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舉證期限是指在適用一審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時,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的基礎事實的期限,該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但是人民法院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指定的舉證期限可以少於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