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追討需要走哪些程序

債務追討需要走哪些程序

債務追討需要走的程序有:

當地法院進行起訴。

符合立案條件的,登記立案。

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並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

需要補充材料的,在補充材料後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從補正後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由上級人民法院轉交下級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從受訴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的次日起算。

立案庭應當在決定立案並辦妥有關訴訟收費事宜後,3日內將案卷材料移送相關審判庭。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訴訟案件後,應當在10日內書面告知相關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