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勞動關係需要的材料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