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有選舉權嗎

無期徒刑有選舉權嗎

無期徒刑是刑法中規定的五大刑罰種類之一,它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嚴厲程度僅次於死刑。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的刑罰方法。它的刑期是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即使減爲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而選舉權是政治權利的一種,被判有期徒刑的人要看是否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如果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則沒有選舉權,如果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則有選舉權,被判無期徒刑的人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當然是沒有選舉權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