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製的傢俱不喜歡能否退貨

定製的傢俱不喜歡能否退貨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等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定製的商品由於是按照顧客要求專門設計製作,若無正當理由退回商家,由於該商品難以進行二次銷售,商家權益難以保障,因此,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定製的傢俱等商品,僅因“不喜歡”等不正當理由,不支持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