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證券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有價證券詐騙罪,是指使用僞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行爲。本罪的立案標準是: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五條規定,使用僞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