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決糾紛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2、如果能夠協商可儘量協商;如果無法協商,應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並申請財產保全。3、此外,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