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警察崗位考63.3分是都能通過具體根據國考要求而定。
國考警察崗位考對分數的具體要求如下:
1、報考省級以上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60分。
2、報考市、縣級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
3、給予政策傾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市、級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4、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5、非通用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
6、特殊專業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爲: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