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立學校入學條件:戶籍所在地政府開具學生無監護條件且同意外出借讀證明;外來學生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暫住地已取得暫住證並暫住一年以上;外來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依法交納社會保險或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執照一年以上;在流入地有相對穩定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