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沒有出生證明是不能上戶口的,可以想辦法補辦出生證明再給孩子上戶口。給孩子上戶口的方法包括:
1、孩子如果是婚前出生父母在孩子出生後三個月內及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再按戶籍辦理要求補全各種資料,孩子就可順利入戶登記了。
第2、按政策要求繳納一定年限的計劃外生育費纔可以辦理入戶登記。
第3、抱養的孩子,上戶口要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領養的。如果是合法領養的,辦理了相關的領養登記手續,是可以帶着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戶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