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彩禮錢是不是個人財產

婚前彩禮錢是不是個人財產

彩禮一般是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是不分割的,但是如果男方請求返還的,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離婚時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的,有兩種情形法院會予以支持:一是當事人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是婚後沒有一起生活的;二是婚前給付彩禮使給付一方生活困難的。也就是說,除了上面兩種情形,離婚時以其他原因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法院是不支持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17修正)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