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並在這類崗位工作達到規定年限的職工,男性年滿55週歲、女性年滿45週歲退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黨政機關、羣衆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五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