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多久爲一個週期.

駕駛證多久爲一個週期.

駕駛證每12個月爲一個記分週期,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根據公安部139號令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爲: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