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分配與審計證據,審計風險和審計意見都存在密切的關係,分配時應考慮以下問題:1、以往的審計經驗,如果以前年度所使用的重要性水平適當,可以作爲本次審計確定的直接依據;2、有關法律法規對財務會計的要求,法律法規對財務會計作出了特殊要求,就應當謹慎地確定其重要性水平;3、被審計單位的性質、經營規模和業務範圍;4、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的評估結果,如果內部控制較爲健全,可信賴程度高,可以將重要性水平定得高一些,以節省成本;5、錯報漏報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