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證書是對方因家暴寫下或者因出軌被發現寫下的,可以作爲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出軌或者家暴行爲。【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