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電子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該電子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電子遺囑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17條規定,遺囑形式主要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及口頭遺囑。自書遺囑其內容應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簽名,應當注意的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均視爲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都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在現實生活中,如需要立遺囑建議採用自書的形式,他人代書的最好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

因電子遺囑不具備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的形式要件,因此電子遺囑欠缺形式要件,在法律並不產生相應的的的效力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