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能否投資入股企業

政府能否投資入股企業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後,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

政府不可以投資入股企業,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政府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投資企業,也不能以入股的形式投資企業。

《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五條規定,黨和國家機關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的,對主要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