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改名字需要父母都到場嗎

給孩子改名字需要父母都到場嗎

成年人不需要,但是未成年人需要。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姓名是一個人的重要標誌,是人與人相互區別相互識別的主要手段,如果每個人的名字都經常變動將會造成戶籍管理乃至整個社會的混亂。所以國家對人的名字有着較爲嚴格的管理,既不許公民隨便取名也不許任意改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有特殊情況的,憑有關證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