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生效後十日內可以取消嗎

保險合同生效後十日內可以取消嗎

可以取消

法律依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代爲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交納保險費的,視爲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爲的追認”之規定,保險合同雖爲保險代理人代簽,但只要投保人已經足額交納保險費,該保險合同成立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