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去世財產怎麼分

一方去世財產怎麼分

【法律依據】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財產的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的爲被繼承人的遺產。由此可見,夫妻一方死亡,並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財產爲其遺產,而應當先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從中劃出一半爲生存方所有,另一半財產,纔可認定爲死亡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