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死亡待遇是怎樣的

退休職工死亡待遇是怎樣的

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是:

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