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單位的定義、使用辦法等,由國家計量局另行規定。我國的現行的法定計量單位,包括:1、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2、國際單位制的輔助單位;3、國際單位制中具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4、國家選定的非國際單位制單位;5、由以上單位構成的組合形式的單位;6、由詞頭和以上單位所構成的十進倍數和分數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