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牙買加工作簽證需要什麼材料

去牙買加工作簽證需要什麼材料

1、有效期六個月以上的護照原件。

2、2寸白底彩色照片。

3、申請人護照複印件正反面,需要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

4、簽證個人資料表一份。

5、申請人到牙買加後的居住地址。

6、機票訂單。

7、牙買加勞工和社會保障部出具的工作許可的批文的原件及複印件。

8、由申請人和僱主雙方簽字的僱傭合同,中英文各一份。

9、證書,文憑或技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10、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原件。

11、如果做廚師,需提供檢疫證書原件。

12、最近半年內的無犯罪公證書原件。

13、單位或學校介紹信原件,包括姓名、職務、任職期限、旅費出處、是否准假等,信函須有信頭、負責人簽署、蓋章、聯繫地址及電話。

14、簽證及審理費405元現金。

邀請方提供資料:

1、牙買加僱主公司的註冊證明覆印件。

2、牙買加僱主的護照及工作許可證,或身份證複印件。

3、牙買加僱主公司的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