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隨便罰員工錢。只有當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纔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