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回國後去什麼部門領取報到證

留學回國後去什麼部門領取報到證

1、凡在國外留學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赴港、澳地區攻讀學位,或出國前已辦理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人員,回國後辦妥學歷學位認證手續,並聯繫好國內工作單位後,則可辦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

2、辦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所需材料包括: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指定的就業落戶服務系統在線登記申請人的個人信息;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可委託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辦理);單位接收函;由具有人事存檔權的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委託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檔案保管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3、到上海和深圳就職的留學人員就業報到手續需直接找當地人事局辦理,而在其他城市工作的留學人員,可在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的留學人員服務機構辦理。需注意的是,報到證的有效期一般爲40天,過期或遺失後不可補辦,因此,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將其交至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