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臨時用電國家怎麼規定的

居民臨時用電國家怎麼規定的

臨時用電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六個月,逾期不辦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電手續的,供電企業可終止供電。

居民建房臨時用電辦理需帶齊下列資料:

1、用電申請書,註明用電地址,用電事由及用途,用電容量;

2、設備負荷清單,新增和原有設備名稱及容量;

3、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

4、房產證明覆印件或立項批覆,上級各單位對該建築的各項批文複印件;

5、該建築的平面圖、立面圖、規劃圖或紅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