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酸鹼反應

路易斯酸鹼反應

路易斯酸鹼理論,也稱廣義酸鹼理論、酸鹼電子理論,是1923年美國化學家吉爾伯特·牛頓·路易士提出的一種酸鹼理論,它認爲:凡是可以接受外來電子對的分子、基團或離子爲酸;凡可以提供電子對的分子、基團或離子爲鹼。這種理論包含的酸鹼範圍很廣,但是,它對確定酸鹼的相對強弱來說,沒有統一的標度,對酸鹼的反應方向難以判斷。

凡是能夠接受外來電子對的分子、離子或原子團稱爲路易斯酸,即電子對接受體,簡稱受體;凡是能夠給出電子對的分子、離子或原子團稱爲路易斯鹼,即電子對給予體,簡稱給體。酸鹼反應是電子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