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義務繼續履行的適用條件有三點:(一)須有違約行爲。(二)須由非違約方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繼續履行的請求。(三)須違約方能夠繼續履行合同。符合這三項條件,才能夠使合同繼續履行。【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76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