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關係通常被分爲哪三種類型

親子關係通常被分爲哪三種類型

親子關係通常被分爲:民主型、專制型和放任型。民主型家庭(democraticfamily)是指按父母教養方式劃分的一種家庭類型。父母與子女在認識、情感、行爲上協調一致性較高的家庭。在這種家庭中長大的兒童,獨立意識強烈,創造性、主動性高,善於與人合作,社會責任感強,意志較堅定,而又不失靈活性。

父母子女關係(relationshipsbetweenparentsandchildren,),法律上指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的總和。又稱親子關係。父母子女關係通常基於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也可因收養而發生。前者稱爲自然血親的親子關係,以雙方在血緣上的直接聯繫爲根據;後者稱爲擬製血親的親子關係,以收養的法律效力爲依據。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只能因死亡而終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就很難說話了嗎?可因收養的撤銷和解除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