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徵求志願什麼意思

會考徵求志願什麼意思

“徵求志願”是指對於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願錄不滿額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願錄退完成後,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佈院校招生缺額計劃,考生再根據缺額計劃在當地招生辦填報“徵求志願”。

徵求志願使得第一志願錄取時落選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報志願的機會。徵求志願在填報過後會通報徵求平行志願投檔線,其分數較之前的平行志願有改動,地區稍近的分數會增高許多。

第一次錄取過程中,一些到檔考生因專業不服從、身體問題、放棄原有志願、不願來校就讀等原因,導致部分招生學校的招生計劃未完成(即有缺額需再次錄取),當地高招辦會發“徵求志願表”,或網上公佈具體細項,再次徵求考生志願,此時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可按當地教育相關部門公佈的徵求志願填報時間,填報徵求志願,考生填報後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

這個缺額表當地教育相關部門會在正常批次招生結束後及時公佈的,填報方法和當地原來填報志願方式一樣,比如平行志願的就還是平行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