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詐騙檢察院不批捕怎麼辦

保險詐騙檢察院不批捕怎麼辦

保險詐騙檢察院不批捕應當是認爲證據不足,公安機關認爲檢察院的決定錯誤的,可以要求複議。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爲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覈。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覈,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