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違反學術規範的行爲包括以下內容;1、抄襲他人的學術成果;2、不當使用他人署名;3、僞造或篡改數據、學位論文;4、重複、變相重複發表學術成果或提供虛假學術成果發表證明;5、僞造或塗改鑑定意見、評閱意見或其它有關個人學術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