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出辭職是否要經過單位批准

員工提出辭職是否要經過單位批准

員工提出辭職不需要經過單位的批准。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可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並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