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法律依據: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