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院校錄取順序

平行志願院校錄取順序

以下是平行志願院校錄取順序:

1、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即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自身,志願優先。

2、投檔時,分科類,文史類包含藝術文,理工類包含藝術理和體育,將所有考生按照投檔分數,文化課分數加政策照顧分數,從高到低排列

3、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單科分數,順序依次爲語文、數學、文科綜合或者理科綜合和外語。

4、按照從高到低的排列次序和每個考生志願,的先後順序依次檢索志願,被檢索的志願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院校投檔比例內末位並列考生全部投檔。

5、一次投檔。 平行志願實行一次投檔。因報考人數不足或報考滿額但因院校退檔而造成的計劃缺額,採取徵集志願投檔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