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稅收的特徵

簡述稅收的特徵

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三項基本特徵。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是依據國家的政治權力,具體表現在稅收是以國家法律的形式規定的,稅法作爲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稅收的無償性,是指在具體徵稅過程中,國家徵稅後稅款即爲國家所有,不再直接歸還給納稅人。稅收的無償性是相對的,從財政活動的整體來看,稅收最終通過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等方式用之於納稅人,體現了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本質。就某一具體的納稅人來說,其所繳納的稅款與其消費的公共產品中的價格並不一定是相等的。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國家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向納稅人徵收的,具有事前規定的特徵,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隨意改變。